焦点提醒:敦煌市市场监视办理局发布食物药品平安专项步履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二),经敦煌市食物药品查验检测核心监视抽检,敦煌市某特产店运营的枸杞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该店购进上述枸杞时未履行进货检验权利,未并留存食用农产物进货凭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和第六十五条的,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责令当事人更正上述违法行为,做出如下行政惩罚:;违法所得400元,罚款5000元。2025年1月,敦煌市市场监视办理局法律人员依法对敦煌市某水产店进行查抄,发觉55袋食物已跨越保质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行政惩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责令当事人更正上述违法行为,做出如下行政惩罚:跨越保质期的食物55袋,罚款5000元。